一、認真貫徹“堅持標準,保證質量,改善結構,慎重發(fā)展”的“十六字”方針,按照《發(fā)展黨員工作細則》和局黨組發(fā)展黨員規(guī)定的程序,做到成熟一個,發(fā)展一個。
二、黨支部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要進行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(fā)展觀以及黨的基本知識、基本路線教育,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、宗旨等,端正入黨動機。
三、對沒有聯系人的入黨積極分子,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(yǎng)聯系人,經常同他談心,幫助其進步。
同時,注意在實踐中考察其政治覺悟、思想品質、現實表現。
四、選派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。選派比較成熟的入黨積極分子,參加市組織部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短期集中培訓班,經培訓合格取得《培訓證》。未經集中培訓的,不得發(fā)展入黨。
五、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(yǎng)教育后,方可列為發(fā)展對象。
六、接受新黨員,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(guī)定的程序辦理,在聽取黨支部、培養(yǎng)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,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,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,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半數才視為通過。
七、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。預備期內,黨支部要通過聽取本人匯報、個別談心等方式,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。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,黨支部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、支委會審查、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,按時作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,并報上級黨組織審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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